新疆库车县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引进人才,给予专项补贴,最高100万元奖励。
据了解,库车县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分别给予专项奖励。其中,“两院”院士5年内可获得100万元奖励,其他类别专业技术人才5年内可分别获得8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金自引进人才在库车县建立社保关系满1年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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