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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新政支持兰州新区引才

时间:2014-05-13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甘组轩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意见》正式出台,从人才安居、创业、激励、税收等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支持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方面,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政府引导性基金,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项目来兰州新区创业发展。对整体引进的一体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可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转化扶持资金。对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产品且属于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使用。

  在支持引进人才开展科研方面,对在兰州新区设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设立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进站院士人数人均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组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人数人均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对由高层次人才主持的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可给予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在引进人才培养激励方面,用人单位要支持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专业技术培训和研修,按每人每年5千到1万元给予资助。要探索推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创新业绩考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将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专利、发明、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作为企业的前期投资,按产生效益和贡献参与分配。适时对在兰州新区开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对获得国家级人才奖项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人才奖项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

  在引进人才的服务保障方面,对进入兰州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制、成果工资制等办法。同时,为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为每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或给予200万元的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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