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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招

时间:2013-08-09来源:博士人才网 作者:91boshi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批复》(济编〔2013〕11号),结合济源市卫生工作实际,现制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济源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专业技术人员159名(含面向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及“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8名),其中:
市人民医院70名,市第二人民医院11名,市第三人民医院3名,市中医院20名,市妇幼保健院10名,市肿瘤医院5名,市卫生学校10名,轵城卫生院3名,五龙口卫生院3名,梨林卫生院3名,承留卫生院2名,思礼卫生院2名,克井卫生院2名,玉泉卫生院(精神病医院)1名,坡头卫生院1名,邵原卫生院4名,下冶卫生院4名,大峪卫生院3名,王屋卫生院2名,共计159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应聘定向岗位、心理学岗位的,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应聘公共事业管理岗位的,限全日制医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学历。非全日制学历人员报考时,须同时提交相应执业资格证;
6、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391-663382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30到济源市卫生局人事政工科(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9号楼9234房间)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济源市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从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6张,同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应聘研究生岗位者免交报名考务费),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非全日制毕业生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须提交相应执业资格证;
④应聘2012岗位者须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和由执业地点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⑤应聘定向岗位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共青团济源市委出具证明);
⑥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同时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2008年以后〈含2008年〉参加济源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已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定向岗位仅限在济源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考核称职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济源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免交报名考务费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应聘医疗卫生专业专科及以上岗位、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应聘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不受比例限制。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应聘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①应聘研究生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②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等有关内容,并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成绩:
①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②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聘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应聘研究生岗位的,根据面试合格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其他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考核需要,考核对象在考核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济源市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济源市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二)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济源人才网(http://rczx.jiyuan.gov.cn)、济源人事考试网(http://rsks.jiyuan.gov.cn)、济源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jyswsj.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将通过上述网址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3906(济源市纠风办)、0391-6620351(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济源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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