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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醴陵市2016年公开招聘70名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6-10-12来源:未知 作者:91boshi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卫计事业稳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卫计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醴陵市直医疗卫生机构4家、镇医疗卫生机构19家。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0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个,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5个。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是指从考生提供报考的有效毕业证毕业时间至2016年7月1日止。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与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醴陵市卫计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醴陵市卫计局三楼会议室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医师岗位一考中医临床三基(A卷);
  医师岗位二考西医临床三基、预防保健知识(B卷);
  药师岗位考药理基础知识和药剂相关知识(C卷);
  护理岗位考基础护理知识和护理临床知识(D卷);
  医技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和影像、检验相关专业知识(E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选择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择题成绩也相同的,则以判断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1次。
  九、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卫计局:0731—22356721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0731—22356730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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