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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2013年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时间:2013-03-26来源: 作者:

为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面向社会和全国“985”、“211”工程高校引进和招录一批区内急需和紧缺的专业人才。现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2013年面向社会和全国“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区内急需、紧缺型人才70名,其中面向全国“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59名。

2、重点引进财政金融、医药卫生、商贸物流、城建城管、法律法规、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3、2013年引进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雨花区2013年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专业人才计划汇总表》。

二、引进条件

1、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

2、面向社会引进的要求符合相关职位的具体条件资格;面向“985”、“211”大学引进的要求为2013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

3、引进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985”、“211”大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优先。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设立专门网络平台http://rcyj.yuhua.gov.cn接受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8:00至4月25日8:00。咨询电话:15717489837,15717489847。

四、资格审查

雨花区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见面、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洽谈,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结合岗位需求,按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之比5:1确定参加面谈人员。

五、集中面谈(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雨花区进行现场复核,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集中面试。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和公示

按规定程序采用商调档案进行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同时在相关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八、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引进条件和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聘任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者,首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由区人社局负责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政策待遇

1、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的专业人才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对面向社会聘用的特殊岗位专业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直接解决事业编制,也可享受除第一条政策待遇外,还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副高职称的为5万元/年,正高职称的为10万元/年);

3、引进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为主的聘用合同管理,聘期最低为三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其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4、区内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面向引进的专业人才公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享受区内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的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对前来雨花区参加面试者可报销一定交通费用(按火车硬卧票标准为最高限额,其它住宿等费用自行负责)。

2、在引进计划中涉及到年龄及年限要求,截止时间均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花区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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