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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才

时间:2013-08-29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91boshi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全院有19个科研机构,2个附属机构,10个试验场(站),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及推广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至9月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的学历、学位;
(七)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或MHK三级甲等以上证书;
(八)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8月29日(26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的,其余年龄以此类推);
(九)博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考核,不参加笔试;
(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9月6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院机关办公楼408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冯蕾
联系电话:0991-4505056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新疆农业科学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9月9日-10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报考院办公室管理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
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占40%)和相关专业测试(占60%)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工勤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科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农业科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孙菲雅
监督电话:0991-453971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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