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8、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9、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0、担任过美国、日本等技术领先国家的国家科学院或重点大学的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
1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2、入选中央“人才”外籍专家项目或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领军人才。
13、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
14、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团队带头人。
15、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16、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7、“南粤创新奖”获得者。
18、近10年曾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863计划”或“973计划”的专家组组长或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专家组组长。
(3)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委员会主任。
(4)“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5)其他与以上水平相当的重大科技项目或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19、近5年曾获得以下奖项者:
(1)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其他与以上水平相当的国内外知名的科技类奖项(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附件2
第三类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节选自《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和管理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三类领军人才:
(一)硕士学位以上,一般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背景(获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属于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能够引领惠州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前沿的人才;
(二)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我市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人才;
(三)对惠州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项目攻关、重要科研基地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且带项目、带技术来惠创业的人才;
(四)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且受聘于我市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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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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