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将袁州打造成人才友好型城市,根据需求,袁州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7月31日和
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见下方二维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二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三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6.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202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无住房需租房的,享受一年期600报名时间:
2.年11月7日11:00至
3.)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因在考察中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期间,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联系方式
引才工作有关事宜(请关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795-32279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zq.gov.cn/yzqrmzf/gggs/202211/e3cdf813659445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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