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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四大部门联合发文,重大高教布局来了!

时间:2022-01-07来源:教育部 作者:教育部

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爆发,暴露出全球公共卫生体系的缺点与不足,也将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性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为人才培养的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和国家发展的智囊团,高校更应勇担重任,补齐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短板,为国家大健康战略和构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1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筹建组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及相关建设指南,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

对于高校而言,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正在开启。

▎申请高校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独立设置的公共卫生学院;

2.所在学校或相关学科专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所在学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学科列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③所在学校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具有稳定、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4.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教学、科研管理体系运行顺畅;

5.申请高校要“一拖一”支持帮扶1所中西部高校的公共卫生学院建设。

建设指南指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期限是10年(2021-2030年),建设单位要以5年为一阶段,制定阶段性建设任务和目标,并于每年12月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交《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年度进展报告》。

▎入围高校将获专项支持:

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以及公共卫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名额等方面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予以统筹支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DrPH)后,对成效突出的建设单位申请学位授权点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国家需求,支持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在统一规划下建设公共卫生安全、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慢性病预防、重大职业病防控、群医学、全球健康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

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予以统筹支持。各建设高校也要从软硬件特别是空间、人员等方面给予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优先支持。

教育部原文件可以点击以下公众号名片,关注青塔Pro,回复【公共卫生】即可获取原文件。

▎多方出手推动公共卫生教育改革

其实,从2020年开始,教育部就一直强调要大力推进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2020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批准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单位为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立项单位。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则是推动高校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很多高校也将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列为“十四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例如北京大学在“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中提出要“深入研究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和机制建设,打造一流的重大疾病防控、诊疗和临床研究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促使国家和高校日益意识到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从国家政策到高校行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培养,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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