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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2-01-13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作者:南京工程学院
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作为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由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同时享受下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1.第一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70-100万元,其他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50-6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60-100万元,其他科类20-25万元;
③五年内,除享受学校规定的标准津贴外,每年另享受特殊岗位津贴10万元;
④配偶可以随调。
2.第二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30-40万元,其他学科专业急需人才15-3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10-20万元,其他科类5万元;
③五年内,除享受学校规定的标准津贴外,每年另享受特殊岗位津贴2万元;
④配偶可以随调,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原则上采用雇员制管理。
3.第三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10-2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科类2万元;
③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的配偶,可根据配偶学历、专业情况,协商酌情考虑安排工作。
(二)“985工程”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海外留学回国博士根据业绩,经评定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可实行高聘(仅限一个聘期,叁年),并享受相应的岗位业绩津贴待遇,高聘期满,未取得高聘职务任职资格的,高聘职务予以解聘,并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三)夫妻双方均满足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购房补贴可适当提高,额度面议;属于学校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人才引进对象的,在江苏省政策许可范围内,可根据情况按照不同用工性质照顾安排一名子女工作(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可协商面议。
(五)对于人事关系不转、可短期在我校工作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进行合约管理,明确聘用人在受聘期间的工作任务和生活待遇等。柔性引进人才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的特需人才,年龄在6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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