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人才工作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如何留住老人才、吸引新人才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出新规定,大幅提高优秀人才使用中的物质待遇,千方百计为“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引深“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对“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市委组织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明星为组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党校教授和沿线各地组织部长为成员的调研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专家人才指导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调研组召开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详细介绍了“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的项目提出、整体规划、工程概况、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工作进展、人才作用发挥情况和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调研组又先后深入“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沿线的6个县(市、区)和2个开发区的5个园区、3家企业、1个工程工地进行了实地观摩,并连续召开了6场座谈交流会和1场总结研讨会,认真分析工作现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在全面掌握人才需求、充分论证人才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工作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对现有的优秀人才使用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意见》规定,一个是建立优秀人才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让人才参与政府决策,使这些优秀人才在“经济带”建设的主战场上更好地发挥决策参谋、科技攻关、示范帮带等作用。其次是落实激励措施,对于学有所长的优秀人才,可采取挂职、借调、委派等方式向科研生产一线流动;对于在岗的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才,用人单位分别按照每年每人1200元、800元的标准为其订阅书刊杂志,或直接发放资料补助费;对于受到省、市表彰的优秀人才和高级专家,优先享受外出疗养休假待遇。
对于“经济带”建设中的人才缺口,《意见》拿出了一系列新举措:首先是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实用技能人才,在全面抓好各类人才培养的同时,按照“一县一业”发展和“经济带”内重点园区产业发展对实用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培养好实用技能人才。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发挥好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临汾高级技工学校和吉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教学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补贴制度,强化供需对接,采取多种方式,每年培养实用技能人才1万名左右。其次是实施一项补贴人才政策,凡是我市确需的全国优秀高校毕业且落户我市的学士、硕士、博士,在签订5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后,分别可获得市、县(市、区)和用人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第三是开通一条引才绿色通道,凡我市确需的优秀院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若是博士研究生,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引进;若是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考试与考核的办法;对达到组织规定条件的,可按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调任到公务员或参公岗位工作。第四是建立一个“招才引智”机制。要求“经济带”内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每年至少外出举办一次规模大、成效好的招才引智活动,积极招聘引进当地急需人才。第五是创建一批人才工作基地,发挥基地在吸引、孵化、使用人才方面作用,县(市、区)新建1个人才基地市里奖励10万元。第六是落实人才专项资金,要求县市区财政每年按照不少于本级可用财力5‰的比例预算用于人才引进补贴、表彰奖励,市本级同样按此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上级人才办每年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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