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项措施的出台,简直太及时了!”在得知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落实十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后,青岛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女士高兴地对记者说。
“我们是一家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受行业竞争和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们一直想引进几个高级检验师。这样的话,再加上我们现有的几名人员,就可以申请更高等级的检验检测资质了。有了这个资质,就能承揽更有技术含量、更有附加值的检验检测业务,也为将来打造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特种设备高端技术服务支撑和安全保障高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女士接着说,“过去,我们招聘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待遇问题。由于薪酬待遇缺乏竞争力,所以在市场上很难招到自己想要的人。现在好了,有了新出台的《十项措施》,我们就可以依法依规,放心大胆地招聘或引进人才了。人才招聘难、引进难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据悉,此次《十项措施》的出台,是青岛市对以往政策的规范和提升,完善和加强。相对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次出台的《十项措施》具有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突出激励导向。坚持优绩优酬、有效激励原则,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支持事业单位创新薪酬激励项目,丰富薪酬激励模式,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激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紧扣青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等城市发展需要,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三是坚持放权搞活。事业单位结合公益属性、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梯队建设等因素,自行制定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和收入分配办法,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把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真正交给单位。
四是强化规范约束。把规范提升作为发力点,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绩效核增、考核退出等程序要求,压实主管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比例数量统筹责任,在权力下放的同时,让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能接得住、用得好。
说起《十项措施》带来的变化,多年以来,一直负责政策落实的青岛某公立医院刘女士说,“这次出台的《十项措施》,除了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更加细致、更加明确以外,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操作性更强了,更接地气了。比如,文件提供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等参考模板,作为基层单位,我们可以直接拿来就用,业务办理比以前简单多了。”
《十项措施》实施后,其薪酬激励范围可涵盖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引领性海洋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个重点领域,将有力提升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聚力,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谈起出台《十条措施》的初衷和想法,青岛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文件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主要思路是,通过‘放权搞活’与‘规范约束’的双向发力,切实提升政策落实质效。”
这位负责人解释道,在放权搞活上,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决策部署,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把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考核权
激励权真正交给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倡树鲜明的激励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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