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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3-07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上级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即2023年3月10日前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8:00。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公共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请考生在“2023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部门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我部门2023年3月23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23年4月9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4月2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综合知识》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财政厅于2023年5月6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2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何仕伟同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明德楼组织人事部1012室,联系电话028-84642015),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轮)。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三)考试成绩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八、公示

个工作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月31日

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凭我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我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4642015(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028-8486202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6720289(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组)028-8464207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108-CEE0D08AA66AE1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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