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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2023年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时间:2023-08-14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条件

  30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有行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7日(含当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选考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8月15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邮箱:2729194412@qq.com。

  4.报名资料:请应聘者填好《广州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广州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可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等资料,如无按规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5.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应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报考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进入面试人选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社会关系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拟招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魏小姐,咨询电话:17665033769。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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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content/post_9149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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