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及福建省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菁华英才 才聚漳平”行动落实,
一、引进对象、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本次拟引进的对象为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台籍高校毕业生,引进岗位为漳平市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二、引进政策待遇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漳平市政府网、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位网认证信息和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教育类的人员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建省漳平市解放路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考教育类的打包发送至邮箱:jy7532452@163.com,报考医疗类的发送到邮箱: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引进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查实信息虚假,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出示本科及以上所有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并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组织、台办等部门共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引进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漳平市政府网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和聘任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不得在漳平市事业单位就业。
(二)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平市委人才办、漳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
中 共 漳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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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p.gov.cn/xwdt/tzgg/202312/t20231222_2087237.htm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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