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共25个,计划引进2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职称、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4.年龄条件:所有岗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10.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①教育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靖州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rsg8253787@163.com),联系人:丁天平13874589161;
②医卫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靖州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邮箱(jzwjrsg@163.com),联系人:白玉17774525123;
③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发送至靖州县委人才办邮箱(hhjzrcb@163.com),联系人:龙星15974006693。
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2.现场报名。2024年10月11日—12日,应聘人员可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的靖州县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975768950或0745-8221217;10月14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可到靖州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975768950或0745-8221217。应聘人员须填写《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3.报名时属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4.对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如被确定聘用,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要求有开考比例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是否有吸毒史项目。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六)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中的引进条件标准对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汇总确定后报县委人才办。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办理聘用合同后,在靖州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策待遇
对经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行动引进的人才,公示无异议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我县急需紧缺人才(F类),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直接认定为我县高级人才(E类),正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市级领军人才(D类)政策待遇。
(一)住房补贴。对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过渡性住房或职工宿舍的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待遇,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在本县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全职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D类)补贴30万元;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E类)补贴20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才(F类)补贴15万元;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补贴6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兑现,每年根据引进人才年度专项考核情况分等次给予发放,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人才服务期满后继续留靖,且购房补贴未发放完的可按年度继续发放,服务期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购房补贴。
(二)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D类)每月5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E类)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人才(F类)每月3000元;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1500元。发放期限为3年,每年根据引进人才年度专项考核情况分等次一次性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服务期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生活补贴。
(三)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四)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221217(靖州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45-8253393(靖州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1.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docx
附件2.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xlsx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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