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高层次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层次审判辅助人员2名,专职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协助法官从事与办案有关的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意识,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五大政法院校或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浙江省16所重点建设高校(不含上述院校的独立分院,具体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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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法律、法学专业;
(3)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应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1号1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高层次审判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前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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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高层次审判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地点等在“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我院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在“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联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审判辅助人员的招录条件。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余杭法院门户网站及“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1-89515496、8872833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酌情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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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R-LlwLOSmv-Dpg_dn8W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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