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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13名人才公告

时间:2024-12-30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4〕58号)精神,结合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3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引进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身心健康,符合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除外;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luohe.gov.cn)和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gj.luohe.gov.cn)发布。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官方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引进人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办公楼806室)提交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线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相应的pdf,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hscgjrsk@163.com(邮箱名为漯河市城管局人事科首字母)。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名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如市政中心+李四+188****)。
    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3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395-3105188(工作时间使用)。
    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2024年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正反面);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未取得相关教育证书的,提供在读证明及个人承诺书(注:2025年7月31日后,逾期未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取消引进资格)。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报名人员还可提供个人简历及证明个人专业经历的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对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05188,工作时间使用),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本次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并列考生的总成绩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面试设置总成绩分数合格线,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后,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或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引进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
    2.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期间不得辞职。引进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城管局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引进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95-3105116。
 
    附件:
    1.2024年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
    2.2024年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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