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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21条人才新政 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

时间:2017-01-17来1源:未知 作者:91boshi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实行备案制管理

21条新政的第一大亮点在于江苏支持苏南示范区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支持苏南五市分别制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备案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薪酬待遇、养老保险等配套制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比较严格,单位想扩编增编有些难。

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紧缺性人才常常被编制满额而拦在门外。这条意见是对编制的一个突破,允许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允许其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

苏南示范区省部重点建设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核准后,高级岗位可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上限作适当提高。对因事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没有设置或没有空缺的,可以低岗位高聘或超岗位聘用。

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可留苏就业

第二项突破是允许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苏就业。江苏将放宽外国留学生在苏工作限制,允许硕士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直接在苏南示范区工作。

放宽急需紧缺外籍人才引进条件。对苏南示范区内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取消年龄限制,视外国人才类别,为其办理最高期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苏南示范区内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公开招聘,简化引进手续。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进一步畅通人才流动配置渠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在苏南示范区重点建成“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150家。此外,还将支持苏州承办国际职业技能大赛等。

推动建立苏南示范区一体化人才服务信息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引进手续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人才居住证审核、国外学历认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系列服务。

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

另一项突破则是允许科研人员实行兼职兼薪。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单位同意,可到科技型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以及信息咨询等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报酬。科技人员兼职按规定获取的报酬,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

“兼职兼薪,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宽松的制度,其出发点也是解决企业研究力量不足的问题,聘请学有专长的技术人员帮企业攻克技术难关,科研人员以薪水的形式获取报酬。兼职兼薪的范围更广,也更稳定。”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还将推进落实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如对按有关规定在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支付的奖励,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对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探索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其薪酬待遇水平可由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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