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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6万人才有望获租房补贴 最高2000元/月

时间:2013-05-16来源:南都网 作者:周昌和

  36022位申请人符合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发放条件,名单及相关信息今起公示。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消息,从5月15日起连续5个工作日,在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和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公示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据介绍,市住建局从2013年1月14日至3月15日,已完成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首次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共有36022位申请人符合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发放条件。

  市住建局表示,此次公示是在要求申请人诚信申报的基础上,使该项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为此,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该局反映。该局表示,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对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人才安居试点资格。

  在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上,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员工,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此外,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昨日,市住建局还特别提醒,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还没有提交申请材料的,或已提交申请材料但因材料不齐全未纳入公示名单的,可通过本单位住房专员于2013年6月15日至7月12日,向市租赁中心补报。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于5月24日下午6:00前,到市租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本次发放租房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申请人年龄条件以2012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本次申请人在职情况、拥有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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