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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市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时间:2013-07-03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为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畅通人才工作信息渠道,河南汝州市日前印发通知,在全市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和日常信息上报制度。

要求各单位配备一名人才工作联络员并报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定、文件发放、重要活动、日常信息等要及时报告或上报;人才工作动态和年度目标推进情况要每月报告或上报一次;人才队伍变动情况要每季度报告或上报一次;年度人才工作总结和下年度人才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等要在当年底或年初报告或上报一次。各单位报告或上报情况作为人才工作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由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工作、沟通情况、部署任务,针对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解决办法,听取意见和建议。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对表现优秀的联络员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彰,对表现较差、责任心不强、不适应工作、经常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建议所在单位及时予以调整。(通讯员 杨会兴 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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