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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时间:2013-09-23来源:新华网 作者:91boshi

宁波将在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点有11方面的政策创新突破,有关政策意见已经宁波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出台。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宁波人才科技周上获悉的。

  新材料产业是宁波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新材料科技城,是浙江省和宁波市着眼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立足宁波城市特色和比较优势作出一项重大决策。在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目的就是在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营造特别优势,为新材料科技城集聚高端人才和团队、实现超常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良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意见共11条,主要在财税、土地、金融、科技、职称、身份、户籍、医疗、住房、出入境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

  在财政税收方面,实行“两个返还”,即对高层次人才5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返还;创新型初创企业5年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返还。

  在土地政策方面,对规划建设运营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限定租售对象、租售价格和明确租售面积标准的,可按工业用地性质及价格标准供应土地,允许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并分割转让,旨在通过降低土地成本,吸引资本投资推动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支撑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

  在金融扶持方面,鼓励在新材料科技城创建“人才科技银行”,专门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对博士创业人才提供50万元“博士通”信用贷款;无身份证的海外人才可办理50万元双币种信用卡,对入选“3315计划”团队创办的企业,提供500至2000万元信用额度支持。

  在身份待遇方面,针对一些科研人才担心创业不成功,不能再享受事业身份,对新材料科技城内企业引进的市内外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或在国(境)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5年内保留事业身份或享受事业身份待遇;5年后与企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继续挂靠并保留身份。

  在生活保障方面,科技城内高层次人才享受市级医疗单位绿色通道服务;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直接随迁落户,根据现有政策优先解决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同时,对科技城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放“海外人才居留证”,可办理5年有效期的居留许可和多次往返签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转学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等。

  张良才说,该项政策意见的出台,将会给落户新材料科技城的海内外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据悉,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于今年8月28日挂牌成立,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设框架由此全面拉开。(记者 张雪花)

(责编:高雷、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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