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博士人才网 > 新闻资讯 > 人才工作 > 辽宁省出台“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

关注微信

辽宁省出台“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

时间:2014-05-15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为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开发建设,加快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辽宁省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

  《意见》指出,今后五年,要围绕辽宁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从海内外引进数十名能够引领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顶尖科技人才;引进数百名在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能够带领国际水准研发团队的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数千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两个方面人才:一是辽宁省优先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工程及制药等领域的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急需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掌握关键技术的科技带头人及科研团队;二是愿意到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辽宁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意见》指出,引进的“十百千工程”人选应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年度驻辽宁省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意见》明确了人才引进程序:广泛征集引才需求;发布目录,多渠道对接;单位推荐,自主申报;项目论证,风险评估;确定人选,签订合同。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人才引进资金投入,对引进人才创业创新给予经费支持,对引进人才提供优惠待遇。《意见》指出,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审定年度人才智力需求计划、确定年度工程引才人选、决定专项资金的年度经费预(决)算安排,以及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职责分工。在省科技厅、人事厅常年受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专家评审,研究确定进入“十百千工程”的各层次人选。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声明提示: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