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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个一批”推进重点人才开发

时间:2015-05-28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兰组轩

近日,甘肃兰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七个一批”,加大重点人才开发力度。

选拔一批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兰州市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每三年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选拔100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对第一层次的领军人才,每年给予18000元津贴;对第二层次的每年给予12000元津贴;对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领军人才,予以解聘。

培养一批行业骨干人才。全面落实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高技能骨干人才、农村骨干人才、社会工作骨干人才五个选拔管理办法,每三年在各行业选拔一批骨干人才,由牵头部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实行骨干人才队伍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人才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对期满考核优秀的进行续聘,对作用发挥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骨干人才队伍。

打造一批优秀人才。大力实施“百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和“百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每三年选拔一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企业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开发,采取创新载体、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跟踪培养等方式,重点打造“百名金城名校长名师”“百名金城名医”“百名金城文化名家”“百名金城名企业家”,引领带动各领域优秀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和建设需要,依托各类企业、高新技术和产业园区等用人主体,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及实用技术人才,按照《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上平台,每两年从国家、省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引进10名左右金融人才和科技人才来兰挂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高薪聘用、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扶持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全面落实《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市属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的扶持力度,每年列支40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其中三分之二以上重点扶持市属单位、注册地和纳税地在兰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对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的项目,经审定后给予10-50万元的扶持资金。积极申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陇原之光”访问学者计划,支持基层企事业单位青年技术人才到中央驻甘和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进修深造,市财政配套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选派一批智力帮扶人才。围绕“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每年从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选派1000名科技人才,到县、乡开展科技帮扶。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各类园区,开展合作研究,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进村进社区”、“三支一扶”、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理工和经济专业门类毕业生进企业等工作,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矛盾。

奖励一批杰出人才。对全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8000元。对入选国家“人才”“万人计划”的高级专家,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入选国家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管理,并对入选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入选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每3-5年评选表彰一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积极创新创业、社会充分认可、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通讯员 兰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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