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出台《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其中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在履行岗位职责、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到项目承担企业兼职兼薪以及技术入股。
《办法》提出,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可在人才落户、住房安排、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单位租赁房或人才公寓。项目领军人才从事重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条件之一。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可到项目承担企业兼职兼薪以及技术入股,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的,可辞去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给予3年期限在岗创业,期满后可按规定及实际情况安排使用。科研人员可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通讯员 赣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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