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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科技人才政策,你get了吗?

时间:2017-03-29来源:未知 作者:91boshi

一、 科技人才政策

 

  ◆1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大会并向获奖者颁奖。此次大会共授奖279个项目、7名科技专家和1个国际组织,其中,授予赵忠贤院士、屠呦呦研究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3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企业开放,支持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资、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发展。

 

  ◆1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要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深化全方位协同创新;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12月29日,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共5章24条,明确科技报告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以及共享使用等相关办法,推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

 

  ◆1月13日,中组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共9章50条,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总体要求、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任期管理和考核评价要求、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措施以及退休退出等规定,主要适用于中央部门所属和省属科研事业单位。

 

  ◆1月20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六大任务:主动适应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拓展育人途径,推动培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2 月6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既要对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又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从全球科技创新视角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国防建设等方面重大科技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围绕服务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回应社会关切,在优化证件设计、改造信息系统等方面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识验和便利化问题,推动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华资格待遇落实。

 

  ◆2月6 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确定支持发展共享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城乡居民增收行动、重点地区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创业培训计划、重点人群就业促进计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9个专项任务。

 

  ◆2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要完善高校党的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1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技术中心、出版物进口等单位的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1月25日,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结果的通知》,对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行了绩效考核,对15 个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共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础条件资源支撑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 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月3日,江苏省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计划利用2-3年时间,把全省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全部修订一遍,建立体现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评价,并将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1月7日,天津市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理顺政府、市场和用人主体“三个关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突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面向海内外积极引才聚才,改进人才培养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评价机制作用,构建更加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等。

 

  ◆1月13日,四川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需使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明确了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的劳务费开支范围,且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在项目资金预算上,简化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改进对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的留用处理方式。

 

  ◆1 月 24 日,广东省出台《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批准后,可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 离岗创业期限以3年为一期, 最多不超过两期。

 

  ◆1月25日,江苏省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从着力完善创新创业导向鲜明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构建整合全球资源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创新有利于释放活力的人才使用机制、不断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有效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五个方面作了部署。26条具体举措中包括铸造新型企业家队伍、强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推行支持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政策等,将通过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聚力创新,深化改革。

 

  ◆2月9 日,陕西省印发《“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从深入推进放权松绑、完善改进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健全人才发展工作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36条具体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55万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6万人,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比例达到5.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现代农业、哲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等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

 

  三、 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

 

  ◆1月12-15日,科技部人事司、人才中心举办了驻外科技参赞专题培训班。驻部纪检组领导与全体参赞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驻外科技参赞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科技外交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1月17日,科技部人事司、人才中心组织了第三期“专业技术人员大讲堂”活动1月份专场讲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所长郭铁成研究员做主题为“近年来国外创新治理实践”的报告,部内80余人参加。

 

  ◆2月16-19 日,第三期科技创新CEO特训营在中国科技会堂开营并授课,本期邀请到清华大学教授马永斌、国资委国新基金董事总经理刘刚、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平、SIG海纳亚洲投资基金副总裁杜海涛、联想之星合伙人陆刚及蓝驰创投合伙人陈维广进行授课。同时,特训营一、二期部分学员也来到现场,以自身企业为案例,就科技型企业上市之路与本期学员进行了分享与交流。

 

  ◆2月24日,人事司与人才中心联合组织了第三期“专业技术人员大讲堂”2月份专场讲座。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赵刚研究员做“如何积极融入和主动布局全球创新网络”的专题讲座。部内80余人参加。

 

  四、 政策要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主要政策点:

 

  1.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其他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4)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5)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3.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监督。

 

  4.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同时,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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