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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宁波向全球引进这些人才!

时间:2019-12-04来源:宁波发布 作者:佚名

刚进入12月宁波,再次向全球人才伸出橄榄枝2020年“3315系列计划”公告重磅发布

宁波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来宁波会得到多大的支持

拥有多大的舞台

一起了解关注

2020年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

引进对象与重点

围绕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能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在宁波或有志于来宁波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重点引进“246”现代产业领域项目,主要包括:绿色石化、汽车等2个万亿级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个五千亿级产业;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化用品、节能环保等6个千亿级产业领域的人才和团队。

申报类型与条件

2020年“3315计划”申报评审分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含外裔人才和海鸥人才)、创业人才四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国家、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或获得宁波下辖区县(市)级政策资助,或已落户宁波的创新人才(团队),具体为:

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不含顾问),2018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尚未在宁波工作。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3年以上相关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带头人及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带头人和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宁波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能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创业团队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不含顾问),一般应在2018年1月1日后来宁波创业或尚未在宁波创业。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3年以上相关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带头人及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

创新人才

含外裔人才和海鸥人才

1.创新人才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对高校院所引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且海外工作经历超过3年的青年人才,在海外职务职称上可适当放宽。

2.创新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宁波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3.创新人才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4.创新人才应在2019年1月1日后来中国境内工作(服务),且在2020年3月15日前到依托单位工作;或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合同并在半年内到岗,每年全职在宁波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企业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

5.外裔人才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基本相当,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在宁波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

6.海鸥人才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基本相当,引进后须在宁波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宁波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

创业人才

1.创业人才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创业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宁波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创业人才(自然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创业人才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创业人才应在2015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服务),且在2020年3月15日前在宁波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政策支持

 1.项目资助。对入选“3315计划”的创业创新团队,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创业创新资助。对全球顶尖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对入选“3315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创新长期(含外裔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海鸥人才项目一次性50万元补助。

2.奖励配套资助。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通过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3.人才层级升级奖励。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经自主培养升级成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给予人才最高8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申报成为特优人才的(入选国家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的(入选浙江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企业发展奖励。入选项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根据营收等指标,5年内发展成长较快、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

5.融资支持。根据入选项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市海邦基金、才富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可由相关商业银行授予最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并享受相关机构提供的市场化创业服务。

6.购房补贴。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人才及团队带头人给予一次性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及用人单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购房补贴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2020年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引进支持对象与重点

围绕宁波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部署,加快建设“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重点引进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九大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申报类型与条件

“泛3315计划”一般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4类,具体类型及条件详见各领域公告。

支持保障政策

1.“泛3315计划”团队分A类、B类、C类三个层次,相应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对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通过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经自主培养升级成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给予人才最高8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申报成为特优人才的(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的(入选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随迁家属暂时未就业的,可享受连续3年每月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子女需入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指定的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一次;本人可享受宁波三级甲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专家预约等服务。

4.“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入选后3年内,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唯一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及用人单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5.“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和《关于实施“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甬党办〔2017〕75号)规定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保障。

2020年宁波市“3315计划”支持民间资本引进高端创业团队公告

引进对象与重点

围绕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符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有望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创业团队。重点引进“246”现代产业领域项目,主要包括:绿色石化、汽车等2个万亿级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个五千亿级产业;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化用品、节能环保等6个千亿级产业领域的团队。

申报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3年以上相关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带头人和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公认度,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团队应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是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项目较为成熟,并具有较好市场前景。

4.团队(含带头人及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且在宁波创办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500万元,同时民间资本(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

5.团队创办的企业主要在宁波开展经营活动,并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支持政策

1.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额度可达2000万元,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奖励配套资助。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通过宁波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

3.人才层级升级奖励。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经自主培养升级成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给予人才最高8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申报成为特优人才的(入选国家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的(入选浙江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企业发展奖励。入选项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根据营收等指标,5年内成长较快、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5.融资支持。根据入选项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海邦基金、才富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可由相关商业银行授予最高20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并享受相关机构提供的各类创业服务。

6.购房补贴。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团队带头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购房补贴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选择宁波 就是选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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