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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新区第三批“团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时间:2021-02-25来源: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打造“创新创业先行军”,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根据《镇江高新区“团山英才”计划》(镇高新发〔2018〕20号)精神,现发布镇江高新区第三批“团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重点引进以集成电路、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船舶与海工配套、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等为主攻方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引进的人才(团队)分创业、创新和高技能三个类别。

(一)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2.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连续创业经验、项目已落户并有一定贡献的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申报人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或应用。

4.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5.高新区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人才(团队),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给予优先支持。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申报人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或应用。

3.申报人一般尚未来高新区或来高新区时间不超过3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全职或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4.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技术、营运负责人等职务。

5.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市级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的企业引进的人才和申报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权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重点引进对我区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技能支撑的高技能人才。

1.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行业类顶级资质证书或经认可的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申报人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业绩;

3.引进人才来我区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国内引进的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境外引进的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四)直接入选对象及条件

在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基础上,创业类项目获得专业风投投入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入选,获得专业风投投入200万元以上,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国家级人才,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入选。

三、资助政策

对评审认定并在规定时间内落户高新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以下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按照重点和一般两个层次,分两年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资助额不高于人才(团队)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2.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按照重点和一般两个层次,分两年给予6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资助额不高于人才引进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3.对高技能人才,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

4.对来高新区创业的国家级人才等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方式,给予重点资助。

(二)政策支持

1.落户支持。对落户镇江高新区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最长3年建筑面积最大200平米免费场地支持。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年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6万元。

2.金融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请“苏科贷”、“高新贷”、“高保贷”、“人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金融产品的支持。

3.创投支持。对创投企业投资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创业或创新,可按其股权投资额的1%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投资期限不少于两年且两年内不得退出)。

4.项目支持。优先推荐“团山英才”计划入选人才(团队)申报市级以上项目。同时入选“金山英才”和“团山英才”计划人才(团队),所获高新区层面资助(配套)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镇江高新区第三批“团山英才”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登录镇江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gxqcy.net),进入“镇江高新区第三批‘团山英才’计划”专题,下载相关资料,向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申报,集中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创新创业申请表;

2.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

3.附件证明材料。

(1)创业类: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人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照片,身份证或护照,荣誉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未落户企业可不提供)等材料。

(2)创新类: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人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照片,身份证或护照,荣誉证书,人才完税证明,人事证明,企业资质证明,财务报表等材料。

(3)高技能类: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照片、身份证或护照,职称证书(如无技师或行业类顶级资质证书提供《同等技能水平测评报告》),劳动合同书,5年以上在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的证明(由单位出具),在主要技能岗位或担任技能负责人的证明(由单位出具),各类荣誉及其他可证明技能水平的材料。

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审。申报人才先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计划书、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jgxqkfj@126.com(高新区科技发展局邮箱),入围面试环节后,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综合科(人才科)

联系人:  陶露露

联系电话:0511-88175020

联系地址:镇江高新区高新大厦1921室(镇江市南徐大道298号)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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