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就专家评审工作和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推动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各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最终实现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地市级业务尖子、区县级办案能手等不同梯次检察人才的有序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梯次推进的检察人才培养模式,使检察人才梯次结构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立足新起点,努力实现专家自身发展和推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新目标。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立足检察不断推出新成果,传帮指导不断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开拓创新,为高层次检察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健全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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