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分配体制下,科技人才的贡献与其收入、待遇明显不匹配。”郑惠强表示,近年来,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日趋活跃,但制度性障碍阻碍了其发展。科技成果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转化活动不仅面临层层审批的难题,同时,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大部分归单位所有,个人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导致科技“成果”变为科技“陈果”。
“牵住科技创新‘牛鼻子’,必须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支持、激励科技人才,让他们在发明成果、专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有所回报,增加合法收入,因创新而致富,名利双收,乃至实现‘一朝致富’的梦想。”郑惠强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显然有助于激励科技人才既为科技创新作出贡献,又使个人获得财富成为现实。
如何实现这个目标?郑惠强认为,关键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以超常规、破惯例的思路,在政策措施上出实招、求实效。“比如,在国外,员工持股被称为‘静悄悄的革命’,美国苹果、谷歌等公司层出不穷的创富神话正得益于在硅谷被普遍采用的股权激励措施。在国内,不少高新技术企业也因此才突飞猛进发展。像这样的实招要多一些,让科技人才真正因创新而致富。”
如何将创新致富落到实处?郑惠强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奖励和服务政策。要鼓励科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支持他们实现科研成果、技术发明的专利化;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以实施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权、分红获利等多种激励方式,并不断提高科技人员职务发明中的收益比例;要鼓励科技人才或通过专利转让,或带着成果积极创业,在实现产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中获得财富;要完善公共服务,构建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业化的服务链条,促进科研与产业有机衔接,创新成果快速转化。
郑惠强表示,除此之外,还要构建财富保全机制,为科技人才创新致富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防止“财富”被窃取。另一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的交易兑现能力,让拥有专利的科技人才通过透明公开的市场实现财富的转化和积累,从而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加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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