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滕州市印发专门办法,提出将在人才工作专项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奖励为滕州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和规模企业等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的海内外中介机构和个人。
该市将根据人才层次、企业满意程度、人才作用发挥情况及对企业产生的效益等指标,对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才中介(猎头公司)进行评选奖励,每年一次。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到海外引进人才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所产生费用较高的,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通讯员 曲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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