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为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凝聚态物理,招生工作由第一主管导师所在单位组织完成,考试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方导师作为第一主管导师,并参加第一主管导师所在单位组织的初试、复试、体检,合格后按第一主管导师所在单位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去路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双方单位分别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录取。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双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纳入双方管理系统。联合培养的博士生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实施双重管理,毕业后由兰州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学位授予工作则由兰州大学负责,毕业生达到兰州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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