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笔者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解决。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人才引进条件中,先行设置诚信条款,鼓励人才自主诚信申报个人履历档案和专业成就,对弄虚作假、报好瞒差、科研不端的一律终止人才资助,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多管齐下加强审核。对国外引进人才,要充分发挥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及使领馆的认证作用,降低国内验证成本。同时,组织国内学科领域的一流专家、创投机构对人才进行技术评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与技术指标审查深入验证技术真实与否、是否可行。三是端正引才心态。引才是一项长期工程,其效果显现也需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各地方人才工作部门应克服引才工作中存在的浮躁心态和急于求成的思想,在引才体系建设上多下功夫,避免重才略德或以才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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