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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时间:2014-04-16来1源:江西晨报 作者:91boshi
昨日,省教育厅转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据悉,该《办法》要求博士生各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同时规定,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数当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攻博。
  按照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生都要缴纳学费,但国家均会安排生均拨款,并通过设立奖助学金、三助岗位等,提高他们的待遇。
  此外,在招考中,考生如有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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