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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判女博士”与“贪官不收手”

时间:2015-02-02来1源:东方网 作者:91boshi

拥有博士学位的中山小榄镇原副镇长刘淑英收受贿赂552万余元,近日被中山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淑英自称,她曾因与行贿人不熟拒绝受贿,并退回款项。但随着官职越来越高,她的欲望也开始膨胀,便不再自我克制,现金、家具、家用电器等她都欣然笑纳,甚至主动索贿。(2月1日《信息时报》)

  读到这条消息,马上想到头天《南方都市报》报道的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在市委全会上作报告时脱稿讲的一段话。他说:“这次全会,有十几位代表的资格被取消。从上次全会到现在才两年多时间,十几位党代表啊,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心有敬畏。"万(庆良)案"以后还收钱,收上千万,胆儿如此之大!还不能引起警醒吗?组织上对大家是关心的,出了问题谁能关心得了?……去年年底,我们广东一个县级市,四套班子,上下一起收,几千万,被处理前还在收。识时务者为俊杰,得认清形势啊,得敬畏啊。”

  广州市委全会,参加的代表应该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人员应该是不是委员的各部门负责人,可以说全是党政高官。据南都记者现场观察,任学锋是在报告讲到党风廉政建设时,“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台下”,脱稿说了这么一段苦口婆心的规劝之辞。

  中央反复强调,当前反腐败要重点查处4种人,而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者,是重点中的重点。任学锋在规劝中列举的实例都是十八大之后“不收手”的典型代表。可以说,这些官员的贪腐本性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

  中纪委的策略是保持高压态势,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逐步形成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换言之,这个过程是“逐步”的,是渐进的。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能腐的环境尚未形成,不想腐的文化尚未建立,某些重权在握的官员抱有侥幸心理是可想而知的。他们“想腐”的初心未改,“能腐”的环境未变,自然就“敢腐”。而他们之所以越发疯狂,也是算过“性价比”的。对贪腐官员的轻刑化处置,是导致他们铤而走险的重要诱因。比如这个女博士刘淑英,贪贿552万,而且有索贿的严重情节,却只判11年。进去之后,如果会来事,用不了几年就可以出来了。如果未被逮到,那这552万,可就是她几辈子的工资啊!

  按照刑法383条和386条的规定,贪污受贿10万以上者,起刑就是10年,情节严重的可判无期徒刑和死刑。刘淑英主动索贿且数额巨大,都是“情节严重”的要件,非但没有判无期或死刑,反而颇有调侃刑法意味,仅仅在起刑点上一年,这样的判决,毫无疑问对台上的贪官是一个重要的心理暗示。

  在“不想腐”的文化没有建立之前,必须加强“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对贪腐形成有效的震慑,使官员至少做到被动的“不敢腐”。如果“轻刑化”流弊不遏制,那还会有更多的官员不收敛、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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