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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备案工作启动

时间:2015-02-05来1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91boshi
 “没想到,今后我和家人也能像国家‘人才’入选者一样,享受签证、居留方面的便利,实在太好了!”第三批武汉黄鹤英才计划入选者潘玲说。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印发《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55项省部级以上开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纳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备案。

  今后,由上述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家属,均可办理人才签证、居留和来华定居专家等手续,享受入出境便利和相关工作生活待遇。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完善,一直困扰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签证居留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为引进急需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不管是商务签证还是工作签证,办理手续都很麻烦,需要的材料也多。一不留神儿,签证到期忘了续签,就会给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说起办理入出境、居留的体验,不少外籍高层次人才自嘲“对应政策和外籍劳工没两样”。

  如今,对于已备案的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而言,情况正有所改观。

  “备案工作是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外籍高层次人才入出境和国民待遇难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之前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印发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一道,为引进我国转型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早在2012年9月,中组部、人社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等25部门联合下发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同年10月,《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也随之“出炉”。与当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入出境政策相比,《通知》具有几大鲜明特点:一是降低了门槛,比照国家“人才”,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类重点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签证及居留特惠政策,特别是降低了办理中国永久居留证的门槛,为来华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出境、工作及生活方面的极大便利。二是扩大了范围,首次规定中国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外籍配偶和子女也可办理长期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三是延长了期限,与外国人办理长期签证和居留的时限一般以两年以下为主相比,文件规定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办理2至5年的长期多次签证和居留许可。四是简化了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凡经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备案的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由外交或公安部门对照名单快速审发签证、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许可,简化了审批流程,搭建了一条便捷的入出境和居留绿色通道。

  2013年8月,《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签证及居留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其主旨是,要求各部门、地方和单位对开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进行整理和备案,并明确了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及居留手续办理流程。

  日前,首批55项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外公布。今后,这些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自身需求,由所在部门、地方和单位依照程序和要求为本人和家属快速办理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手续。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备案工作主要针对省部级以上引才计划。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省级以下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海外引才计划综合考量,适时开展重点引才计划申报备案、核定和调整工作。

  优化服务,让制度“落地生根”

  很多人关心,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签证居留方面,究竟能享有哪些便利?

  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多次临时入出境的,可办理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长期多次签证;需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可办理工作签证或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符合条件的,颁发来华定居专家证或外国专家证。

  政策规划再好,也需要执行得力、落实到位,才能实现政策制定初衷。人社部多次强调,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人才”等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职能作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成立于2008年底,被誉为“首都海外学人温馨之家”。中心采用“专员制”服务模式,“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全程代理”,力求为海外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周到服务。

  “专家或委托人只需提交相关材料,由我们负责受理服务、指导材料、制作模板、初审、上报、取证等一系列手续。遇到特殊情况,我们会尽力出面协调。有时,个别专家出差在外,签证即将到期,我们还会帮着临时延期。”中心综合服务部服务专员何斯文介绍。

  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世龙,2010年先后入选第三批北京“海聚工程”、第五批国家“人才”。当年,他的妻子黎文想办理家属类居留许可,却遇到了难题。原来,根据政策规定,只有配偶没有工作,才能办理此类居留许可,而她并不符合相关要求。何斯文全程陪同她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先为其所在企业办理备案,再提交个人材料,直至帮助黎文办好了工作居留许可,令夫妻二人感动不已。

  “其实那阵子手头的工作特别忙,但是人才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多费心,他们就能少操心,在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何斯文说。

  宁波市“3315计划”也在首批备案计划之列。2014年,宁波市制定了《关于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实施意见》及配套的《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实施细则》。目前,此项工作已落实到县(市、区)一级。

  宁波市海曙区委人才办许晟,对相关政策颇为欢迎。作为基层人才工作者,他希望“上级组织部门能够会同市人社局、公安局、外事办、外国专家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通报高层次人才入出境数据和在办理居留手续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便我们做好对高层次人才的跟踪服务。”

  专家建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目前,美国50%以上高科技公司的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公司科技人员的90%;在硅谷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和科研人员有1/3以上是外国人,从事高级科研的工程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2/3是外国人。

  可以说,外籍高层次人才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资源。当前,国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政府应如何调整人才工作思路?

  “政府的作用是通过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赵永乐认为,当务之急是构建开放型的人才新体制。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促进国际国内人才资源有序自由流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大人才国际交流力度,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人才合作竞争新优势,形成全方位开放人才新格局。

  扩大签证、居留便利的受益面,将更多当前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进来,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国外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苗月霞对此颇为赞同。她认为,实行开放的人才政策,要以全球化的视野和开放的胸襟延揽全世界的人才为我所用,积极借鉴一些国家广纳天下英才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相应的人才政策。

  在她看来,“我国不是移民国家,不同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国情,不能简单复制国外移民方面的政策法规。加之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更应该避免因大量引进移民而对国内就业市场带来的冲击。可以结合实际,通过完善我国的‘永久居留’政策,更多地吸引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

  各界一直呼吁,应在签证、居留方面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松绑”,实现“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白艳莉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她认为,“应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海外人才鉴定评价系统,根据人才的不同层次,给予其不同的签证和居留期限,最高层次的人才应享受最长的居留期限和多次入出境的无障碍通行便利。”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居留便利,正是我国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此举为进一步吸引他们来华工作,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我国积极应对国际人才竞争,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组部、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积极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中设立了人才类签证居留,不断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和范围,初步形成了与国际接轨,具备中国特色比较优势的人才引进政策法规体系。

  叶繁叶茂叶归根,思亲念亲报国情。据统计,2008年以来,国家“人才”引进人才总数已达4100余人,带动全国各地各部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超过3万人。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放弃国外优厚待遇,积极投身祖国建设大业,在我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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