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批”人才为:一批政治坚定、理论功底较深厚的理论人才,一批深入反映生活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以及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人才,一批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创作人才、艺术人才以及民族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人才,一批工作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专门技术人才。
“四个一批”人才每4年选拔一次,管理期为4年。每年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本单位还将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办法提出为“四个一批”人才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组织人才参加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组织人才进行社会考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安排到有关单位和地区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建立“四个一批”人才工作室,安排1-5万元用于人才开展考察采风、文艺创作等活动。注重对“四个一批”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四个一批”人才导师制,每名“四个一批”人才须结对培养1至2名后备人才。(通讯员 荆涛 钟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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