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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企业高层次人才评定重业绩

时间:2015-04-27来1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张远梁 张演强 杨霞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出台《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企业高层次人才评定指标体系。针对企业人才特点,在评定方法上采用计分核准制,突出业绩导向。

自2010年以来,中山市共认定各类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324名,但是企业人才仅占11%。此前该市执行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评价标准相对注重高学历、高职称、高荣誉等,使得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卫生、教育系统人员居多,产业一线的企业人员较少。“一方面不能反映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推进企业人才驱动创新战略。中山市针对企业人才专门制定评定办法,是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山市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市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一套高层次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设五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基本要素、需求匹配、业绩评价、专家评审和发明创造(加分项目),分值设为30分、20分、40分、10分和15分,总分值共115分,其中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5分。评定指标中,业绩评价分值占40%,而学历、资格等基本要素分值占30%,其中,学历一项分值仅占9%,重点突出了以业绩为导向。制定《办法》前,中山市充分听取了企业主们“能干出效益的才是人才,业绩突出才会升值加薪”的人才观,将人才在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担任管理层的职务及时间,个人年累计纳税情况,近五年所获得的与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奖项,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对人才的认可度“四项指标”作为认定人才业绩的主要依据。

发明创造是衡量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指标体系中,该市特别将“发明创造”作为加分项目。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加3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加0.5分,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此外,为体现申请人发明专利的实用性,有关发明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

办法规定,申报评定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不限户籍,须与中山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中山工作不少于6个月。中山市将根据财政预算安排,设置年度评定指标人数并向社会公布。

为方便人员自评分数及掌握人才评定有关资讯,中山市专门开发了向全社会开放的网上申报系统,进入该系统,人人都可自评,自评分数达到要求的,人人均可申报。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或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刻完成申报。

企业人才申报推荐后,人事部门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定人选、人选公示、颁发证书”五个流程进行评审。评审时除依据定量指标外,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成专家评审组开展定性评价。

经评定合乎条件的人才,按照规定可享受最高20万元购房补助、600-1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优先为人才解决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还可享受免费人事档案、人事代理服务,并纳入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范围。

凡学术、业绩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的,任期内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任期内受到刑事处罚的,都将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并按规定取消或追回各种待遇,今后不再受理其人才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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