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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事业单位可设“特设岗”招高端人才

时间:2016-01-29来1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鄂仁轩

  近日,湖北省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对事业单位阶段性特聘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试行设置特设岗位。

  《意见》指出,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的3%。特设岗位主要面对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的有创新实践经验的外单位管理人员、科技研发人员、高级技能人才以及承担国家、省阶段性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确需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等。聘期一般为3年。事业单位新聘用的特设岗位人员,除国家规定的有关情形外,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本单位同类常设岗位的相应等级确定。在全球招聘人才、重大项目需求等特殊情形下,特设岗位聘用人员可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其薪酬可双方协商,实行项目工资和协议工资,不计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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