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西环路3068号2号楼512)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http://www.gusu.gov.cn,http://www.gs88591.com/上公示三天。
六、面试
(一)A类岗位和B类岗位(除街道幼儿园岗位外)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日9:00——16:00。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西环路3068号2号楼512)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网上公示7天,网址:http://www.gusu.gov.cn,http://www.gs88591.com/。
(二)街道幼儿园岗位
1.面试通知发放。街道幼儿园岗位面试通知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网上公示7天,网址:http://www.gusu.gov.cn,http://www.gs88591.com/。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gusu.gov.cn,http://www.gs88591.com/,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13683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7232867。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2013年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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