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年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含递补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2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不再收取费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格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在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80519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022-28051712
附件
2025年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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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件条格资 |
考试科目 |
考试类别代码 |
备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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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政治 面貌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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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8 |
十级专业技术岗 |
001 |
1 |
(0808、085801)、软件工程(085405)、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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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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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1901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yjgl.tj.gov.cn/SY5239/TZGG5792/202502/t20250208_685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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