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简称“长三角研究院”)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定名、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设立的省校共建新型创新载体,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同发起,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总部在浙江省嘉兴市。自2003年成立以来,长三角研究院扎根嘉兴、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以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重点,以促进清华大学教育科研事业和浙江省及长三角科技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为宗旨,探索出了一条省校合作的发展新路。
一、“卓越人才计划”简介
“卓越人才计划”是长三角研究院培养年轻后备干部的有效组成部分,培养期为五年,通过二至三个部门(单位)或岗位的锻炼,培养出适应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二、面向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毕业于清华大学等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本科生。
三、招聘人数
2025年度计划招聘5人
四、招聘岗位及应聘方式
生命健康领域:细胞生物学、药学、代谢组学等相关专业、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信息学或动物、医学相关背景,须具备细胞操作经验。
电子信息领域: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集成电路、电子通信、人工智能、自动化、信息技术、密码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领域: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五、培养岗位
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院生物技术与医药研究所、信息技术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创新发展研究所等科研及业务部门。
六、培养周期
卓越计划录用人员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
培养期为五年。首岗为非管理服务部门,须从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招才引智、院地合作、重点专项等工作不少于三年,至少在两个部门(单位)且每个部门(单位)不少于一年的历练。
七、培养规划
表现优秀的卓越人才在院工作满两年可择优推荐担任部门(单位)助理职务,满五年可择优担任部门(单位)副职。在院工作不满五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前选拔任用到部门(单位)副职岗位并结束培养期,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干部的提拔与使用须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
八、福利待遇
岗位薪酬:年收入18-30万
生活补贴:2-6万一次性本硕博生活补贴
安居保障:15-45万本硕博购房补贴;75万及以上公积金贷款额度;协助子女入托入学(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协助人才落户。
日常福利:企业年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旅游,人才公寓,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岗位培训,青年业务骨干项目基金培养等。
职业提升:拥有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聘权限,按人才类型给予认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职期间硕博学历提升给予最高3-6万补助。
九、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请将招聘报名表提交至邮箱lijifeng@tsinghua-zj.edu.cn(扫描下方二维码,请同时提交excel及PDF签字版) ,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名称命名为:卓越人才-专业-学历-学校-姓名
联系电话:0573-82582210,
报名截止时间: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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