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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1-2012学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时间:2014-02-12来源:博士人才网 作者:91boshi

  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的华侨高等学府,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高校,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是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由国家创办于福建泉州,2004年在厦门兴建新校区,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华侨大学现有 23 个学院,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MBA、JM、PA、MF、M.Arch等8种硕士专业学位点;7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000余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学校设施完善,气候宜人,环境优美。

  进入发展的新五十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华侨大学将努力向更高的办学水平迈进,致力于建设成为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启事

   华侨大学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由国家创办,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在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分别设立校区。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是我校实施华文教育拓展和提升计划,加强华文教育学科建设,开展华文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和政策服务的专门研究机构,直属学校领导。研究院下设华文教育普查与研究中心、华文教学资源研发中心和华文水平测试中心,负责承担国家政府部门华文教育调研及研发项目,完成国家汉办及各级政府侨办、社会团体以及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华文教育机构委托的各项华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的调研、研发和培训项目。
   为加强学科建设,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于近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应聘加盟。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身体健康。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它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在华文教育研究、对外汉语教学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科学研究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对华文教育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有带领华文教育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5.有较强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项,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著。
   (二)学术骨干
   1. 从事华文教育、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及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及副教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并优先聘用。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近五年发表多篇关于华文教育研究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二、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实行聘期协议年薪制,首个聘期一般为5年。
   2.聘期内年薪20-50万人民币,受聘者如为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带头人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待遇可面议。
   2.提供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20-50万元。
   3.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人民币40-60万元。
   4.提供校内周转住房1套。
   5.为学科带头人在人才选聘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根据其学术成就推荐参评“人才”、“长江学者”、“闽江学者”、“青年人才”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配套待遇。
   6.如有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配偶安排工作岗位。
   (二)学术骨干
   1.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专任教师(教学科研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2.按照《华侨大学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华大人〔2009〕33号)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相关引进待遇。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提交求职简历
   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申请。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并通过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等步骤提交应聘申请。
   2.我校组织考核面试
   3.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
   电  话:0086-595-22692546、22692370,
   传  真:0086-0595-22692875,
   E-Mail:hqursc@126.com

  华侨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省外“211”高校、福建省本一批次招生录取高校的2012届研究生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岗位

性别

需求
人数

学历

岗位职责及有关要求

辅导员

10

硕士

研究生

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证),且第一学历学位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一年。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聘用后由学校统一调配。

辅导员

5

硕士

研究生

   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表和本科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及所担任最高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格式见附件)、获奖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应聘者须按《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可在招聘系统或人事处网页查询)在系统中自行评分。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报名时间
   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0595-22691943。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2338。
   五、考核办法
   1.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省级十佳大学生、华侨大学十佳优秀学生标兵、华侨大学行政保研的,且符合招聘要求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应聘者由学校依据《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对其自评分进行审核,按分值高低排序,根据所需岗位数按1:6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中如有弃权者按分值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进入面试最低评分不得低于60分。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12年3月26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报名费80元(2012年3月30日前可到华侨大学财务处财务大厅4号窗口缴纳或通过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户名:华侨大学,账号:428658363940,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备注上须注明报名费和报考人姓名)。面试者应提前一天带身份证及缴款凭证到我校人才交流中心(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9)报到。
   2.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笔试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依据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确定应聘者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进行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招聘岗位可暂时空缺。经学校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与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六、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时间为五年。具体按照《华侨大学辅导员选聘与配备暂行办法》(华大学〔2012〕9号)规定执行。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本次招聘的岗位到岗时间为2012年7月,报到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未按时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1、党员身份证明(样表) ;2、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样表)
  (以上表格均可在华侨大学人事处主页辅导员招聘启事栏下载)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华侨大学2011-2012学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2.1 华侨大学2011-2012学年教学科研人员需求计划

    厦门校区

接收
单位
需求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应届
毕业
工作调动
是否
紧缺
学历
学位
职称
要求
学历
学位
信息学院
电气工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新能源发电/电力设备监测与诊断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平板显示/光学设计/光伏器件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电路与系统 高速数字信号处理/电子系统集成与ASIC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信号与信息处理 多媒体、数字电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通信与信息系统 通信系统/网络/电路、视频通信/流媒体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鲁棒控制/非线性控制/非线性滤波理论/量子系统和生物系统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图像处理及机器视觉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分布式计算/云计算平台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软件工程 智能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ERP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软件工程 软件系统体系结构、软件服务技术、软件形式化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材料学院
材料学 聚合物复合材料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材料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有机化学 有机合成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分析化学 电/光化学分析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功能无机材料/新能源材料及器件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化工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与纳米技术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机电学院
材料加工工程 高分子材料成型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切削加工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机械电子工程  
 
副教授
博士
 
机械设计及理论 CAD/CAE/结构强度与失效或疲劳强度与可靠性设计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车辆工程 汽车电子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设计学 工业设计/三维动画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土木学院
桥梁与隧道工程 大跨度桥梁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岩土工程 岩土工程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结构工程 结构工程/风工程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水处理技术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力学 固体力学/工程力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测量技术与防灾应用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建筑学院
城乡规划学 生态学/道路交通/城乡总规和控规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风景园林设计 景观设计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建筑学 建筑设计与理论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哲学学院
社会学 定量分析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宗教学 基督教哲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数量经济院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模型及应用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统计学 经济统计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华侨华人院
政治学/社会学 国际政治/人口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经济学 数量经济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考古学与博物馆学 文博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华文教育院

中国语言文学

华文教育、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分子药物所
微生物学/遗传学 海洋药物
博士
 
副研究员
博士后 
 
化学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博士
 
副高级实验师
博士/
硕士 
 

  泉州校区

接收单位
需求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应届
毕业
工作调动
是否紧缺
学历
学位
职称
要求
学历
学位
数学学院
数学 数学分析/微分方程/概率统计/最优化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视觉/模式识别/数据挖掘
 
副教授
博士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财政学/区域经济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国际贸易/世界经济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西方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金融学 证券投资/保险/公司金融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工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会计学/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审计/公司财务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工商管理 营销管理/知识管理/企业战略与评价理论/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旅游学院
安全科学及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旅游安全与风险管理/旅游餐饮安全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数量经济/世界经济 旅游安全与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人文地理/生态学 区域经济/景观生态/环境与生态评价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旅游管理 会展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公管学院
政治学 科学社会主义/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法学院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民商法学 民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刑法学/经济法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文学院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  
 
副教授
博士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对外汉语研究/语用学/文学文献或历史文献
 
副教授
博士
 
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 文字学/先唐文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广告学 影视广告制作/广告实务与文化创意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新闻传播学 新媒体技术、编辑出版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广电新闻理论
 
教授
博士/
硕士
 
外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美术学院
设计学 动画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设计学 视觉传达/室内设计/工业设计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 艺术设计理论/美术理论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美术学 油画/中国画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 经济类、管理类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生物力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训练学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民族传统体育理论 理论研究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体育教育训练学 竞技体操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水上运动(帆船舵手、龙舟)
博士/
硕士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工学院
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物理学/光学工程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分子药物所
医学 心血管或肿瘤生物学
博士
副研
究员
博士
 
微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基因治疗/病毒载体
博士
副研
究员
博士

  2.2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具体请点击我校人事处网站)

  学科领军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海外知名大学的教授;相关领域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工程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或海外知名大学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45周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正高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职称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人才类型

安家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小计

安家费

住房补贴

工科

理科

文科

学科领军人物

面 议

面 议

学科带头人

30-40

10-15

20-25

20-50

15-30

10-20

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正高、博导

22-30

6-10

16-20

10-20

7-15

5-10

 

博士的副高

17

5

12

7

5

3

博士(后)

11

3

8

4

3

2

  注:1.无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可另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发放三年。

  2.追加待遇:符合学校本年度紧缺专业的博士和其他高级人才,可在现有待遇基础上,各追加1-5万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追加1-10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3.职称:科研水平特别突出的引进人才,可在评审后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详见《华侨大学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

  华侨大学诚聘海内外英才

  3.1招聘学科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数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语言文学(含中文、英语、日语)、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相关学科。
  3.2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

序号

岗(职)位名称

业绩能力、条件要求

提供待遇

1

国家“人才”人选

参照国家人才评审要求

享受国家或福建提供的待遇:海外人才200万元、国内人才10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强有力的配套资金支持,待遇面议。

2

教育部“长江学者”

符合长江学者评审条件

3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审条件

4

国家“青年人才”

符合“青年人才”评审条件

享受中央提供待遇:每人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0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100-30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强有力的配套资金支持,待遇面议。

5

福建省“闽江学者”、泉州市“桐江学者”

符合闽江学者、桐江学者评审条件

享受福建或泉州提供的津贴:特聘教授10万元/年、讲座教授1.5万元/月,全职岗位另享受理工科50-200万元、文科20-5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相关引进待遇。

6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教授、副教授、优秀博士(博士后),符合我校引进人才相关条件

全职岗位享受学校相关引进待遇;兼职或项目合作的软引进人才,待遇面议。

  注:1.引进人才待遇详见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2.紧缺专业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追加科研启动费和住房补贴;3.科研水平突出的,可在评审后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应聘者须知

  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材料,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进入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材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给个人。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信息学院

王加贤

0592-6162368

张燕萍

0592-6162380

计算机

学院

陈维斌

0592-6162508

张远东

0592-6162556

材料学院

林志勇

0592-6162220

雷水清

0592-6162225

化工学院

王士斌

0592-6162288

林碧丹

0592-6162300

机电学院

江开勇

0592-6162589

林伯钦

0592-6162598

土木学院

郭子雄

0595-22691787

陈捷

0592-6162788

李妮

0592-6162695

建筑学院

龙元

0592-6162682

王黎

0592-6162689

哲学学院

许斗斗

0592-6167002

饶丹晶

0592-6167008

音舞学院

李辉

0592-6162111

尼洪涛

0592-6162029

华侨

华人院

骆克任

0592-6162108

陈春若

0592-6162101

数量经济院

赵昕东

0595-22690506

张秀武

0592-6167070 

数学学院

黄心中

0595-22693514

陈天年

0595-22693568

经济学院

胡日东

0595-22693651

龚永寿

0595-22692581

工商学院

陈金龙

0595-22691983

骆峤嵘

0595-22691926

旅游学院

张芬芳

0595-22692807

陈拥华

0595-22693521

公管学院

王丽霞

0595-22691526

李闽生

0595-22693526

法学院

钟伟丽

0595-22692673

叶腾凤

0595-22692590

文学院

王建设

0595-22691907

陈婷花

0595-22693656

外语学院

陈道明

0595-22693572

苏彤

0595-22692795

美术学院

孙德明

0595-22691949

芦超

0595-22693646

体育学院

宋振镇

0595-22691570

魏昭平

0595-22693589

工学院

王加贤

0595-22693684

郑黎鸰

0595-22693503

杨应强

0595-22692052

分子

药物所

许瑞安

0595-22690952

徐韬

0595-2269051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 
  传真:0595-22692875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2021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
  E-Mail:hqursc@126.com(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华侨大学2012年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招聘启事

  华侨大学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由国家创办,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在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分别设立校区。

  华侨大学现有 23 个学院,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MBA、JM、MPA、MF、M.Arch等8种硕士专业学位点;7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000余人,是中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华侨大学正努力向更高的办学水平迈进,致力于建设成为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才视野,吸引杰出优秀人才引领、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学校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

  一、招聘学科

需求单位

需求学科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电学院

☆机械工程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信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光学工程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土木学院

桥梁与隧道工程

岩土工程

建筑学院

城乡规划学

建筑学

哲学学院

哲学

华文教育研究院 中国语言文学

经济学院 
数量经济研究院

应用经济学

工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华侨华人研究院

政治学

法学院

法学

分子药物学研究所

生物医学工程

  二、招聘对象

  学校招聘的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应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站在本学科前沿洞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符合学科的重点发展方向,能够承担学科建设任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境外知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5.学术水平与第4类人才相当的境外知名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和海外著名企业的研究人才;

  6.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7.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近三年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项,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著;

  对于上述5、6、7类人才,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应聘者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第6、7类招聘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以下。

  上表中标注有“☆”的学科,只招聘第1-6类人员;未标注的学科,招聘1-7类人员。

  三、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

  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是作为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建设的负责人)承担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或学科方向建设任务),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凝练学科方向,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科方向;引进本学科(学科方向)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和学术骨干,整合学术团队;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通过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在项目验收中取得合格或优秀的成绩。

  标注有“☆”的学科(学科方向)的带头人,三年内还需组织学术团队申请并承担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课题,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高级别奖项;五年内,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取得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国家学科基础平台(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或国家级创新团队上取得突破。

  未标注的学科(学科方向)的带头人,三年内还需带领本学科(或带领本学科方向参与)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五年内,组织学术团队申请并承担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课题,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高级别奖项。

  四、岗位待遇

  (一)实行合同聘用,聘期为五年,首聘为三年,首聘考核合格续聘两年。

  (二)第1-5类人员的待遇由应聘者和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三)第6、7类人员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学校根据其学术成就和工作目标,为每位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人民币20-50万元年薪。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学校为聘任的理工科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人民币50-200万元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为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20-50万元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

  3.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人民币40-60万元。

  4.学校为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在人才选聘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根据其学术成就推荐参评“人才”、“长江学者”、“闽江学者”、“青年人才”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配套待遇。

  5.如有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为配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五、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专利、主持科研项目、学术兼职等情况)。

  六、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报或来电、来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光兴、李萌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华侨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86)595-22692370、22692546

  传 真:(86)595-22692875 邮政编码:362021

  E-Mail:hqursc@126.com;rsc@hqu.edu.cn

  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qu.edu.cn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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