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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100名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公告

时间:2022-01-04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绿城南宁,有长湖、仙葫、五合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占地面积1869亩,环境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70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设有23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10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各项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2021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必须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8.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gxpta.com.cn)、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xjc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此次报名均视为无效。报考人员下载《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本人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按《考生个人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的格式制作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 ”(如:张三+信息技术学院专任教师1 )的命名格式将材料发送至公开招聘工作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使用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

(2)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彩色扫描件。

(4)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彩色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彩色扫描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于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见广西警察学院官网。

(三)考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2.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或低于1:6比例的岗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发布。

4.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人,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人,形式为现场口述作答,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七个方面。

(1)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程序。

(2)不需要笔试的岗位(即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3)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和相关部门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的计算与发布。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构成,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学校于面试当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程序。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体能测评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评对象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并组织应聘人员开展体能测评。本次招聘对体能测评人选不再递补。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广西警察学院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测评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项目和标准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发布。

(五)考察政审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政审人选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的人选中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考察政审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六)体检

考察政审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入编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gxpta.com.cn)、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xjcxy.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监察处)0771-5612492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广西警察学院

2021年11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0/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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