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有14个岗位继续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音乐表演招聘岗位应聘者若个人获得中国音乐金钟奖或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或CCTV电视大奖赛银奖以上或个人获文化部公布的I类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前5名,作曲岗位应聘者若个人获文化部全国音乐作品评奖二等奖以上,或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评奖银奖以上者,招聘资格审查通过,可免专业考试,通过考核优先聘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申报;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20日;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或艺术实践材料电子扫描件,骨干教师还需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备查。 三、面试、笔试、考核及体检 (一)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和公共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察应聘者专业水平,考试形式有现场演唱、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2)教学能力:考察应聘者试教水平,考试形式为现场教学; (3)综合素质: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仪表、言谈举止等,考试形式为考官围绕招聘岗位直接相关的方面进行提问。 由于我院的表演专业的特殊性,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所有笔试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中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只有一个考生报名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为教案设计或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水平、语言组织能力、逻辑能力及专业水平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音乐表演类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60%+教学能力成绩*15%+综合素质*15%; 2、公共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40%+教学能力成绩*35%+综合素质*15%; 3、骨干教师岗位总成绩=教学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30%+教案设计*10%; 部分岗位的分值比例略有变动,具体内容以考前公布为准。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用。 (四)考核 1、实践考核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或1:2(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特点确定)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到我院相应部门进行实践考核,部门单位实践考核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围绕“德、能、勤、绩、廉”做出书面鉴定。 德: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专业、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情况;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遵纪守法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实践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2、外调考核 对应聘者进行实践考核的同时,我院将根据考核人选的实际情况组织外调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外调考核。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 外调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体检 考核均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阶段。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报备及聘用: 人社厅组织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我院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校园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省人社厅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我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430060,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杨老师,027-88067726,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QQ:1640378682。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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