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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3名非事业编制财务处专技人员方案

时间:2019-10-30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职称/从业资格要求 年龄要求
财务处 其他专业技术 3 具备财会、经济、统计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会计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毕业 35岁以下
备注:35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登陆http://rczp.hnfnu.edu.cn:9003/ZP(ZP为大写字母),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对照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定于11月下旬,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笔试:根据应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岗位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27(人事处闫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监察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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