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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院2022年马克成都师范学院2022年4月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单位编制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思主义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2-04-18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单位编制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下同]和成都师范学院网[http://www.cd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师范学院

事业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

普通本科教育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本科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综合改革整体转型试点高校。学校前身系1955年创办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发展阶段。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成都师范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成都地铁四号线杨柳河站紧邻学校北大门。有教育与心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普通本科专业35个,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

学校历经66。我校将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科缴费50月18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学校于2022月19前,通过招聘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笔试线上平台投递至考生报名邮箱。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线上笔试平台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年4日17:00(联系电话028-6677219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扫描件。

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员)。之后各环节,若递补体检人员均按此办法执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审核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审核确认人员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经我校最终审核确认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校研究同意后,签订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由我校负责审查认定。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本次招聘所依据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

1.学校与通过审核确认的非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首次签订合同期满时,已受聘成都师范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续签第二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未达到上述续签劳动合同条件的,均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留用。

3.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已受聘成都师范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且年度考核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等次,方可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未达到上述续签劳动合同条件的,均在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留用。

4.学校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时,符合条件的均可以报名参加。其中,已受聘成都师范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考核招聘,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按规定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岗位招聘的人员在成都师范学院工作的最低服务期均为六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最低服务期限未满,因个人原因离开学校,须按照协议书约定支付违约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四年期满后,不符合续签第二次劳动合同条件而不再留用的,其最低服务期限自然解除,不再支付违约金。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我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我校仅接受实名举报,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6.本次招聘所依据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认定;二级学科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认定,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6772199(成都师范学院人事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66772767(成都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成都师范学院2022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师范学院

2022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74-1F0C06018D13D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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