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院,现有教职工58人,学生1200余人,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软科排名B+)、经济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软科排名B)和能源经济学(烟台市校地融合建设专业,软科排名B)三个本科专业以及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一、引进人才专业
与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专业
二、引进人才层次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1.学科带头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2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2.学术带头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1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
(二)优秀博士
1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专业符合我院需求;近五年首位(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论文SCI/S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或三区4篇,或经管类学科发表A类及以上1篇或B类2篇,或发表本学科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A﹠HCI期刊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篇,或作为主持人完成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
2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专业符合我校需求;近五年首位(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B类期刊论文1篇或C类期刊论文2篇,或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D类期刊论文4篇。
三、人才待遇
层次(类别) | 待遇标准(税前,单位:万元) |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工资待遇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安置 | ||
学科带头人 | 80-100 |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 30 | 提供周转住房 | |
学术带头人 | 60-80 | 20 | |||
优秀博士 | 1类 | 55 | 10 | ||
2类 | 45 | 5 |
另外,烟台市、学校和学院还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其它优厚待遇:
1.烟台市为首次在烟台行政区域内就业且购房的博士提供住房补贴4万元;
2.科研奖励,包含课题立项奖励、论文和获奖奖励等;
3.资助出国进修一年;
4.评职称可使用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导师一作也可),并为优秀人才提供破格晋升机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04942,15953518698
Email:jjxy2017@sina.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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