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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60名博士研究生人员公告

时间:2021-05-11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运城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综合类省属本科院校,占地面积3089亩。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900余人,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2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支持团队,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山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现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5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57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受邮箱为:ycxyrsc@ycu.edu.cn。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 

报名提交材料:

1)《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者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司老师

咨询电话:0359-2090084

监督(举报)电话:0359209032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学院

202157

来源: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5/t20210507_208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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