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博士人才网 > 高校教师招聘 > 陕西高校教师招聘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招聘公告

关注微信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5-12-18来源:未知 作者:91boshi
西安交通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工程建设,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 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法学教育肇始于南洋公学初期。从南洋公学走出去的王宠惠(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首任常设国际法院大法官)、徐谟(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任 中国籍大法官)、李叔同(翻译了中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等曾对中国早期的法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85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恢复并招收了经济法 专业硕士研究生,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200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律治理学”(Law and Governance)交叉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以及法学本科点,并且入选国家首批设立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 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具有良好国际声誉和国内影响的卓越法学人才基地之一。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0余人,其中包括国家“人才”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2人,博士生导师 10人。学院与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OUP)和国际比较法科学院(IACL)携手创办了英文国际学术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牵头负责部-省-校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与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德国马普国际私法 研究所、欧洲大学研究院等国际一流法学院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学院教师曾在《美国比较法杂志》、《欧洲国际法杂志》、《中国社会科学》、《法学 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文学术期刊发表重要论文,并主持承担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和国际课题。近期,学院还发起设立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并成为联盟秘书处挂靠单位。
     西安 交通大学法学院旨在建设“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国际一流法学院。为了推进学院经济法学科(系陕西省重点学科)的快速发展,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经济法学 学科负责人。本次招聘纳入西安交通大学“领军学者计划”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将为入选者提供一流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生活待遇。西安交通大学法 学院热诚欢迎海内外法学英才加盟!
     一、领军学者      “领 军学者”是指已在法学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带领学科方向赶超世界一流水平的能力、能够作为我校法学领域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标志 的杰出学者,包括:经国家评审认定的杰出人才,在国际著名大学担任教授或在国际著名研究机构担任相当职务者,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 果、学术水平和贡献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杰出学者。
      “领军学者”的岗位职责是领军学科发展,开创学术前沿研究。对于“领军学者”,学校实行“高标准、高贡献、高待遇”的原则,待遇参照国际标准提供,具体事项可面议。有意应聘的学者,请您提供电子版的个人简历。
   二、青年拔尖人才
  (一)基本条件
   入选者担任教授职务,全职工作,并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 在法学领域已取得突出的学术业绩,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已获得法学学术界同行的高度认可。
   3.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具备成为法学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二)个人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及相关遴选程序
   应聘者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请见附件),3--5份专家推荐信(以海外专家为主),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其它附件材料由应聘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法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审核入选者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函评及面试考察环节。
   入选中组部人才青年项目、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和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青年拔尖人才,将免去函评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已经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校外应聘者,将免去函评和面试环节,直接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三)聘用方式及目标任务
   本 计划入选者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实行聘期制,聘期最长六年。学院将根据法学学科特点和学科建设目标,为入选者制定相应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包括:争取入选长江 学者等高层次的“人才计划”或达到同等水平;争取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重大企业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等。以上目标和任务将作为聘 期考核指标,在入选者与学校、学院签订的三方合同中明确列出。
  (四)学校提供的待遇及其它支持条件
   1. 入选者实行年薪制,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极具竞争性的、与国外同等岗位收入相当的年薪。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2.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充足的科研资源支持及相适应的科研启动费。
   3. 入选者将获得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获得与此计划相配套的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4. 学校为入选者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5.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丰厚的一次性安家费,同时入选者可租住或购买学校提供住房。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年招聘和引进“领军学者”和“青年拔尖人才”,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随时咨询和报名!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张美萍 
   联系电话:029--82665824
   传    真:029--82665967
   E-mail:  fxy@mail.xjtu.edu.cn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声明提示: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